有些人天生爱冒险,有些人天生爱做梦,无论哪一种,对平凡生活都将是致命的打击。对于注定要过平凡生活的我,集二者为一体,就很难说不是一场不幸了。
我出生在一个和平年代,没有战争,没有饥荒,没有历史性的大变革。我的体魄正常,即不格外矫健强壮,也不天生异禀通灵通神;我的胆识正常,半夜走路也会心惊,跟其他凡人一样怕痛怕伤怕折磨;我的智商正常,未能冰雪聪明盖世无双,也达不到貌似愚钝可以扮猪吃老虎;我的学识正常,对多数学科都是一知半解不尽了然,至今也没任何了不起的发明或开创过任何新的领域;我的经历正常,未曾亲历任何鬼怪魍魉外星人UFO世纪大灾难,也未曾被哪个顶尖组织青眼相加过。
童年的际遇可以决定一个人的一生。如果七岁那年读完的第一部小说不是郑文光的《飞向人马座》,而是风靡一时的琼瑶阿姨的爱情入门小说,恐怕如今的我早已夫儿绕膝,沉沦在咖啡与爵士构筑的小情小调中。
这本科幻小说的情节和人物我早已淡忘,但书中用不长篇幅描述的外太空情景却历历在目:表面平静的宇宙空间却充斥了各种各样致命的宇宙射线,甚至藏匿着吞噬邻近一切物质包括光线的神秘黑洞,光怪陆离的恒星体用红色或者蓝色来表明自己的靠近或者离去,超新星是它们毁灭前最绚烂的一次表演。这样一个截然不同光怪陆离的世界强烈地撞击着我幼小的心灵,如同无数烟花在夜幕中同时绽放一样的惊心动魄,使我的好奇之门从此大开。自此以后,我如饥似渴地阅读着各类科幻探险小说,神秘的金字塔结构,推理出来的大西洲,莫名失踪的苏美儿人,潜藏史前文明的印加帝国,诡异的麦田怪圈和百慕大三角。诸多神奇诡秘的地点和事件在地球上纵横交织出一张致命的诱惑之网,叫我心痒难耐,无法抗拒。我幻想着有朝一日自己亲自去发现,去探索这些未知的秘密。
可惜,我生长的这个年代早已过了冒险发现的年代。从哥白尼因地圆说而被教会活活烧死到如今,人们已乘着千奇百怪的交通工具绕了地球无数圈;从美洲刚被西方文明世界发现并命名为新大陆到如今,这一片土地已演变成为世界最强盛的地区;从俄国探险家普尔热瓦尔斯基在新疆发现普氏野马到如今,已历经了野生完全灭绝和籍由欧洲引进当初运走的野马而再生的一个生死轮回。数百年来,先行者们上天入地无所不能,就连号称人类无法生存的死亡地带都被他们不畏艰险不辞劳苦翻了个底朝天。留下来的,除了一部部令人艳羡的科学巨著,就只有逐渐消隐的足迹,在山高水远深谷绝壁处提醒着我们,此地已被发现,此地已有探索。
普天之下,大凡我能去的地方,无不被别人踩了又踩,搜了又搜,而剩下那些至今仍旧神秘诡异的地方,我却又鞭长莫及无法抵达。这让总想获得惊人发现的我,多少有些气馁。可又想想,在亿万颗灿烂星云的宇宙中,地球只不是一小团旋涡中围绕一颗小小恒星的第三颗行星,非常渺小,普通得叫人难过,但在过去人们不知道存在着这个浩瀚宇宙的时候,不是一样以为自己所在的就是全世界了,以为人类就是最了不起最伟大的生命了。伟大和渺小在不同参照物面前的概念截然不同。也许跟先前近乎改变人类文明的伟大探险家旅行家相比,我能做到的实在极其普通平凡。但相对于自己平凡的一生,我总可以做些不太平凡的事情吧?不用执着于“伟大”二字,让我觉得实现梦想的可行性大多了。
旅行,是做白日梦的另一种方式,尤其是置身于超乎想像的魔幻风光中,或体验到奇特少有的风俗民情,简直比梦境还梦境,比想像更想像。无论是出于追求不一样的感受,还是出于逃避现实生活,旅行,都提供了更广阔的发挥余地。无怪乎它成了当人们满足基本生存需求后最热衷的话题之一。
自从三年前我披上行装辞别亲人,从北京西客站迈开独自长途旅行的第一步,“背包客”的身份便深深融入到我的生命里。也许是与我骨子里那些不安分的因素相契合,在旅途中我如鱼得水如鸟归林,享受于旅行带给我的全方位挑战,依恋于大自然中无拘无束的亲切感,着迷于异国他乡体验不一样的风情画,每一次出行都能给我带来丰富的知识和收获,充分满足我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我更乐意把自己的旅行称为:游历。在路上,精神的满足远远超过了肉体的痛苦。
很显然,大部分旅行者的故事都是娱己有余,娱人不足,与探险家们的贡献相比有着天壤之别。然而,我总是期待,在自己平庸的游历过程中,能够发现一些被别人忽略而多少显得珍贵的事物。虽然可能性极其低下,但怀着这样的侥幸心态,在每一次外出时,我总尽力挑选偏离人们视野的生冷荒僻之所,一为无限风光在险峰,二则是这种狂热的猎奇心态作祟了。
没办法,我们这样的年代,哗众取宠的噱头往往比单调枯燥的科学求证更有市场。
现在,就请您在洒满阳光的窗前,舒舒服服地坐下,沏一杯清茶,和我一起经历一次精彩的旅程,分享挑战的快感和发现的乐趣。
